[发明专利]一种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73688.7 | 申请日: | 2015-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54493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9 |
发明(设计)人: | 龚文博;李滨;刘超;牟新东;杜海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2P19/14 | 分类号: | C12P19/14;C12P19/02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周秀梅;李颖 |
地址: | 26610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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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生物质的高效转化与利用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采用碳酸盐和过氧化氢组合液,在较低温度下对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进行预处理。本发明方法采用的碱试剂为碳酸盐,比常用的氢氧化物(如氢氧化钠)容易回收,且过氧化氢为绿色氧化剂,其与碳酸盐的组合使用,可以提高木质素的脱除率,并使木质素的结构发生改变,从而使更多的纤维素暴露出来,获得较高的可发酵糖得率。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碳酸盐 过氧化氢 预处理 木质 纤维素 生物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粉碎,在与碳酸盐和过氧化氢组合液混合,并在80‑150℃、0‑0.6MPa下对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进行预处理;其中,碳酸盐和过氧化氢组合液中碳酸盐的加入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5‑60%,过氧化氢用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2‑30%,碳酸盐为碳酸钠、过碳酸钠和/或碳酸钾;所述预处理过程中加入表面活性剂或稳定剂;表面活性剂的加入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0‑3%,稳定剂的用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0‑1%;所述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来源为玉米秸秆、水稻秸秆或玉米秸秆和麦秆混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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