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五档变速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993555.0 | 申请日: | 2015-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273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发明(设计)人: | 肖福禄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佳南工贸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M11/04 | 分类号: | B62M11/04;B62M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武君 |
地址: | 402760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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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摩托车五档变速机构,包括主轴和副轴,所述主轴上设有一至五档主动齿轮,所述副轴箱设有与主动齿轮相配合的一至五档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从左往右按照二挡主动齿轮、五挡主动齿轮、四挡主动齿轮、三挡主动齿轮、一挡主动齿轮的顺序设置,所述从动齿轮从左往右按照二挡从动齿轮、五挡从动齿轮、四挡从动齿轮、三挡从动齿轮、一挡从动齿轮的顺序设置;还包括同时与主轴和副轴相连的倒档机构。本实用新型通过在主轴和副轴上分别设置主链轮、从链轮和爪轮,利用链条传动实现倒档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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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摩托车五档变速机构,包括主轴(1)和副轴(2),所述主轴(1)上设有一至五档主动齿轮,所述副轴(2)箱设有与主动齿轮相配合的一至五档从动齿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齿轮从左往右按照二挡主动齿轮(11)、五挡主动齿轮(12)、四挡主动齿轮(13)、三挡主动齿轮(14)、一挡主动齿轮(15)的顺序设置,所述从动齿轮从左往右按照二挡从动齿轮(21)、五挡从动齿轮(22)、四挡从动齿轮(23)、三挡从动齿轮(24)、一挡从动齿轮(25)的顺序设置;还包括同时与主轴(1)和副轴(2)相连的倒档机构(3),所述倒档机构包括主链轮(31)、从链轮(32)、链条(33)、爪轮(34)和拨叉架(35),所述主链轮(31)设置在主轴(1)上、主动齿轮(11)左侧,所述从链轮(32)设置在副轴(2)上、从动齿轮(21)左侧且在副轴(2)上自由转动,所述爪轮(34)设置在副轴(2)上、从链轮(32)左侧,所述爪轮(34)可在从链轮(32)上左右滑动,其左侧可与从链轮(32)分离或配合,主链轮(31)、从链轮(32)、链条(33),所述拨叉架(35)通过拨叉与爪轮(34)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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