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变形玩具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98356.1 | 申请日: | 2016-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147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6 |
发明(设计)人: | 林锐深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锐深 |
主分类号: | A63H3/04 | 分类号: | A63H3/04;A63H17/26;A63H31/08;A63H29/22;A63H30/00 |
代理公司: | 汕头市潮睿专利事务有限公司44230 | 代理人: | 郭晓刚,俞诗永 |
地址: | 515000 广东省汕头***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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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变形玩具车,包括车体和两个行驶装置,所述两个行驶装置分别位于车体的左侧、右侧,车体通过两个可摆动支撑杆分别与两个行驶装置连接,所述车体设有摆动机构,所述摆动机构包括电机、螺杆、齿轮组、摆动盘、反向摆杆和两根摆动杆,电机、齿轮组分别安装在车体上,螺杆安装在电机的输出轴上,螺杆与齿轮组的一个齿轮啮合,摆动盘与齿轮组的另一个齿轮固定在同一个转轴上,并且摆动盘顶面远离摆动盘的转轴处设有安装轴,所述反向摆杆的安装端安装在安装轴上,反向摆杆的连接端通过一根摆动杆连接一个可摆动支撑杆,另一个可摆动支撑杆通过另一根摆动杆与摆动盘的安装轴铰接。本实用新型具备了变形的功能,并且其结构比较简单,成本较低。 | ||
搜索关键词: | 变形 玩具车 | ||
【主权项】:
一种可变形玩具车,包括车体和两个行驶装置,所述两个行驶装置分别位于车体的左侧、右侧,所述车体通过两个可摆动支撑杆分别与两个行驶装置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设有摆动机构,所述摆动机构包括电机、螺杆、齿轮组、摆动盘、反向摆杆和两根摆动杆,所述电机、齿轮组分别安装在车体上,螺杆安装在电机的输出轴上,螺杆与齿轮组的一个齿轮啮合,摆动盘与齿轮组的另一个齿轮固定在同一个转轴上,并且摆动盘顶面远离摆动盘的转轴处设有安装轴,所述反向摆杆的安装端安装在安装轴上,所述反向摆杆的连接端通过一根摆动杆连接一个可摆动支撑杆,另一个可摆动支撑杆通过另一根摆动杆与摆动盘的安装轴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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