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行政执法的便携式记录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45571.X | 申请日: | 2017-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723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发明(设计)人: | 肖雪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明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7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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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行政执法的便携式记录设备,包括挂耳式耳麦、无线收发装置、音频记录存储装置、数据传输线、视频记录存储装置和挂耳式摄像头,所述挂耳式耳麦与音频记录存储装置连接,音频记录存储装置上设置有无线收发装置,所述音频记录存储装置与视频记录存储装置通过数据传输线连接,所述挂耳式摄像头与视频记录存储装置连接,挂耳式摄像头朝向视频记录存储装置相对的方向,视频记录存储装置端面上设置有按钮,按下按钮后,设备启动。设备启动后,挂耳式摄像头开始进行执法记录,挂耳式耳麦能够通过无线收发装置进行语音通信,能够接到指令进行处理,并且能和后方进行交流,便于指挥。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行政 执法 便携式 记录 设备 | ||
【主权项】:
用于行政执法的便携式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挂耳式耳麦(1)、无线收发装置(2)、音频记录存储装置(3)、数据传输线(4)、视频记录存储装置(5)和挂耳式摄像头(6),所述挂耳式耳麦(1)与音频记录存储装置(3)连接,音频记录存储装置(3)上设置有无线收发装置(2),所述音频记录存储装置(3)与视频记录存储装置(5)通过数据传输线(4)连接,所述挂耳式摄像头(6)与视频记录存储装置(5)连接,挂耳式摄像头(6)朝向视频记录存储装置(5)相对的方向,视频记录存储装置(5)端面上设置有按钮(51),按下按钮(51)后,设备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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