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野内的广告有效
申请号: | 201710545633.4 | 申请日: | 2012-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0333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3 |
发明(设计)人: | D.德亚赫;B.霍奇森;S.奥弗雷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谷歌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F16/9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邵亚丽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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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了用于确定网页内的区域是否是用户通过浏览器窗口可见的技术。浏览器常常只在给定时间显示网页的部分,这在确认网页的区域(其可以例如是广告)是否在视野内时产生困难。这通过在所述区域中提供一个或多个测试特征、呈现网页、监控所述测试特征的行为特性以及基于所监控的行为特性确定所述区域是否在视野内来解决,其中所述行为特性根据测试特征是否当前被显示而变化。行为特性的一个例子是帧前进速率。如果网页的元素当前在通过浏览器窗口的视野内,浏览器将一般以较高的速率重绘网页的这些元素,并且这个特性可因此用于确定所述测试特征且因此所述区域是否在视野内。由于本发明允许广告客户发现广告是否被用户看到,因此本发明在包含广告的区域获得特别的效用。 | ||
搜索关键词: | 视野 广告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确定网页的区域是否在视野中的方法,包括:在客户端设备处接收用于显示在所述网页的区域内的内容,所述内容包括具有这样特性的测试特征:该特性具有基于所述测试特征是显示在所述客户端设备的浏览器窗口的可视部分内还是所述可视部分外而变化的值;在第一时间在所述客户端设备处呈现所述网页的可视部分内的测试特征,所述测试特征在第一时间具有对于所述特性的第一值;响应于呈现所述网页的可视部分内的测试特征,使用被限制访问所述浏览器窗口内的区域的位置的可执行代码,确定在第一时间对于所述特性的第一值;存储所述测试特征的特性的第一值为控制值;在第二时间在所述客户端设备处呈现所述区域内的测试特征,所述测试特征在第二时间期间在所述可视部分内或者所述可视部分外被呈现,所述测试特征在第二时间具有对于所述特性的第二值;由所述客户端设备使用被限制访问所述浏览器窗口内的测试特征的位置的代码监控所述特性的第二值;通过被限制访问所述浏览器窗口内的测试特征的位置的代码,将所监控的与第二时间关联的第二值与与第一时间关联的控制值进行比较;以及基于将所监控的第二值与所述控制值的比较,确定所述区域是否在所述网页的可视部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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