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油炸花生米及其制作工艺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60978.7 | 申请日: | 2017-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491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2 |
发明(设计)人: | 翁柏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晋江市旺瓜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5/00 | 分类号: | A23L25/00;A23L29/00;A23L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57 | 代理人: | 安乔 |
地址: | 362200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灵源英塘灵石东路***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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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油炸花生米,按重量份计,所述油炸花生米包括以下组分70~98份的花生米、5~10的份食用盐、1~5份的食用油、1~10份的食品添加剂,其中,所述食品添加剂包括0.5~3份的甜菊糖苷、0.01~0.03份的特丁基对苯二酚、0.01~0.03份的香兰素、0.01~0.1份的食用香精、0.5~8份的谷氨酸钠。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油炸花生米的制作工艺,使用该工艺制得的油炸花生米,将现有油炸花生米的工艺步骤进行改进,同时对制作过程中加入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控制,从而制得一种口感酥香、不会对身体造成负担的油炸花生米。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油炸 花生米 及其 制作 工艺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油炸花生米,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所述油炸花生米包括以下组分:花生米 70~98份食用盐 5~10份食用油 1~5份食品添加剂 1~10份其中,所述食品添加剂包括按重量份计0.5~3份的甜菊糖苷、0.01~0.03份的特丁基对苯二酚、0.01~0.03份的香兰素、0.01~0.1份的食用香精、0.5~8份的谷氨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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