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具在审
申请号: | 201710854502.4 | 申请日: | 2017-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373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5 |
发明(设计)人: | 曹燕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丹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B19/00 | 分类号: | G09B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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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具,其结构包括控制器、电源接线、卷轴器、错位架、护罩、照明灯、框架、底座、板体,所述框架为开放式方形槽体结构,其左右钢板长度相等,所述框架前后侧内腔实际直线高度不同,所述框架下侧设有底座,底座为直角四边形结构,所述板体采用内嵌方式置于框架内部,所述框架上侧设有护罩,所述护罩设在卷轴器下侧且连接,所述框架上侧前端位置上设有照明灯,所述照明灯左端接入电源接线且通电连接,所述框架上侧设有卷轴器,本发明设有错位架,能够将法律条幅挑出作课后单独讲解,更好的对法律条幅上的知识进行巩固了解,活动性好且有效提高装置实用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法律 教学 教具 | ||
【主权项】:
一种新型法律教学用教具,其结构包括控制器(1)、电源接线(2)、卷轴器(3)、错位架(4)、护罩(5)、照明灯(6)、框架(7)、底座(8)、板体(9),所述框架(7)为开放式方形槽体结构,其左右钢板长度相等,所述框架(7)前后侧内腔实际直线高度不同,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7)下侧设有底座(8),底座(8)为直角四边形结构,所述板体(9)采用内嵌方式置于框架(7)内部,所述框架(7)上侧设有护罩(5),所述护罩(5)设在卷轴器(3)下侧且连接,所述框架(7)上侧前端位置上设有照明灯(6),所述照明灯(6)左端接入电源接线(2)且通电连接,所述框架(7)上侧设有卷轴器(3),所述框架(7)上侧设有错位架(4);所述错位架(4)由双槽道(401)、前悬杆(402)、后悬杆(403)、集入框架(404)、把件(405)组成,所述双槽道(401)设在集入框架(404)内侧,所述集入框架(404)上侧设有前悬杆(402),所述前悬杆(402)一侧设有后悬杆(403)且处于同一水平面上,所述后悬杆(403)两侧连接双槽道(401),所述把件(405)设在集入框架(404)外侧上,所述集入框架(404)设在卷轴器(3)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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