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于共享经济模式的利益分配商业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876776.3 | 申请日: | 2017-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303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毛晓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依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K17/00;G06Q20/06 |
代理公司: | 宁波浙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3268 | 代理人: | 王明超,洪松 |
地址: | 315500 浙江省宁波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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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适用于共享经济模式的利益分配商业方法,包括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需求方共享消费时通过该标识模块向共享经济平台支付消费费用,共享经济平台包括服务后台和与之通信连接的服务终端;供给方通过标识模块所述商品或服务设定利益分配规则;当共享经济平台收到需求方支付的消费费用时,服务后台根据该笔消费费用所对应的标识模块调用相对应的利益分配规则,并依据该利益分配规则进行即时虚拟货币结算,其结算数据实时反馈至所述利益分配规则所指定的各收益方的服务终端。本发明可使一个共享经济平台服务于多个不同的共享经济模式实例,有利于促进共享经济模式全面市场化发展。 | ||
搜索关键词: | 适用于 共享 经济 模式 利益 分配 商业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适用于共享经济模式的利益分配商业方法,包括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供给方提供用于需求方共享消费的商品或服务,所述商品或服务包括用于共享经济平台唯一识别该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模块,需求方共享消费时通过该标识模块向共享经济平台支付消费费用,其特征在于:共享经济平台包括服务后台和与之通信连接的服务终端;供给方利用所述服务终端识别所述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模块,用以连接至所述服务后台并对该标识模块所对应的所述商品或服务设定利益分配规则;当共享经济平台收到需求方支付的消费费用时,服务后台根据该笔消费费用所对应的标识模块调用相对应的利益分配规则,并依据该利益分配规则进行即时虚拟货币结算,其结算数据实时反馈至所述利益分配规则所指定的各收益方的服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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