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发光杆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96216.7 | 申请日: | 2017-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026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6 |
发明(设计)人: | F.贝克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3/30 | 分类号: | B60Q3/30;F21S9/02;F21V23/04;F21V17/16;F21V17/14;F21W107/1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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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1)的行李箱空间(2)的发光杆(10),其具有带有第一端部(11a)和第二端部(11b)以及至少一个发光件(12)的管状元件(11),所述发光件(12)安置在所述管状元件(11)的内部空间(11c)中或所述管状元件(11)的表面(11d)上。为了实现一种可以可靠地完全照亮所述机动车(1)的行李箱空间(2)的发光杆(10),在此规定,所述管状元件(11)在其第一端部(11a)上配有电气插塞式接口(13),所述电气插塞式接口(13)与至少一个发光件(12)存在导电的连接。此外,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具有这样的发光杆(10)的机动车(1)。 | ||
搜索关键词: | 管状元件 发光杆 发光件 机动车 行李箱空间 第一端部 插塞式 第二端部 导电 照亮 安置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机动车(1)的行李箱空间(2)的发光杆(10),具有带有第一端部(11a)和第二端部(11b)以及至少一个发光件(12)的管状元件(11),所述发光件(12)安置在所述管状元件(11)的内部空间(11c)中或所述管状元件(11)的表面(11d)上,其中,所述管状元件(11)在其第一端部(11a)上配有电气插塞式接口(13),所述电气插塞式接口(13)与至少一个发光件(12)存在导电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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