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底部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60442.1 | 申请日: | 2017-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941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发明(设计)人: | 刘淑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海市华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25/32 | 分类号: | B64C25/32;B64C25/34;B64D47/08 |
代理公司: | 济南誉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37240 | 代理人: | 李茜 |
地址: | 264200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火炬路2***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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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人机底部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和辅助支架,所述支架本体包括至少两个支撑杆和底座,所述支撑杆的顶部可拆卸的固定于无人机的机臂上,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支撑杆的底部,所述底座的底部固定有多个万向轮;所述辅助支架包括至少两个支撑悬臂,所述支撑悬臂包括一体成型的底板、支撑臂和悬挂孔,所述底板和所述悬挂孔分别位于所述支撑臂的两端,所述底板固定于无人机的机体底部;所述底座位于所述悬挂孔的下方。本实用新型的支架本体在底座的下方设置万向轮,当无人机落至地面滑动时可缓冲压力,本实用新型还设置辅助支架,在支架本体受损时可利用辅助支架进行支撑,且辅助支架为悬臂结构,还可用于悬挂重物。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底部 支架 | ||
【主权项】:
一种无人机底部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本体和辅助支架,所述支架本体包括至少两个支撑杆(1)和底座(2),所述支撑杆(1)的顶部可拆卸的固定于无人机的机臂上,所述底座(2)固定于所述支撑杆(1)的底部,所述底座(2)的底部固定有多个万向轮(3);所述辅助支架包括至少两个支撑悬臂(4),所述支撑悬臂(4)包括一体成型的底板(41)、支撑臂(42)和悬挂孔(43),所述底板(41)和所述悬挂孔(43)分别位于所述支撑臂(42)的两端,所述底板(41)固定于无人机的机体底部;所述底座(2)位于所述悬挂孔(43)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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