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视透光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72906.8 | 申请日: | 2017-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219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2 |
发明(设计)人: | 潘省予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摩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36 | 代理人: | 胡晶 |
地址: | 201306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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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视透光电子烟,包括有前置的雾化管和后置的电池杆,所述雾化管的上端设置有吸嘴,下端连接所述电池杆;所述雾化管内设置有雾化组件,所述雾化组件与所述吸嘴、雾化管、导气管构成一用于存储可雾化物质的腔室,所述雾化组件将可雾化物质雾化成烟雾经过所述导气管从所述吸嘴被吸出;所述电池杆内设置为所述雾化组件供电的电池及控制元器件;其中,所述雾化管为一可透光透视管。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视透光电子烟,将用于装可雾化物质的雾化管设计成可透光透视的,从而便于使用者随时随地的获悉可雾化物质的储备量,或使用状况,为使用者带来便利。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视 透光 电子 | ||
【主权项】:
一种可视透光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前置的雾化管和后置的电池杆,所述雾化管的上端设置有吸嘴,所述雾化管下端连接所述电池杆;所述雾化管内设置有雾化组件,所述雾化组件、所述吸嘴、雾化管构成一用于存储可雾化物质的腔室,所述雾化组件将可雾化物质化成烟雾通过导气管从所述吸嘴被吸出;所述电池杆内设置为所述雾化组件供电的电池;其中,所述雾化管为一可透光透视管;所述雾化管的下端底部设置有发光部件,所述发光部件产生的光投射所述雾化管内;所述雾化管与所述电池杆通过一连接件连接在一起,所述发光部件置于所述连接件的内部或下端或上端;所述发光部件设置在所述连接件的下端,所述发光部件产生的光穿过所述连接件照进所述雾化管内;所述连接件采用可透光材质或可开孔加工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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