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警示效果的车框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85037.1 | 申请日: | 2017-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452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发明(设计)人: | 赖志辉;庄宏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祥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32 | 分类号: | B60Q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李林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警示效果的车框发光装置,其系于汽车车辆的车门外壳与车窗玻璃之间设置有水切机构,且在该水切机构的容置空间内设有发光模块,并使发光模块与控制器连结,如此,使控制器接收该车辆刹车、停车、接近或扳动车门门把以及车辆遥控器的信号后,驱动设于水切机构内的发光模块依车辆的状态发出连续、闪烁或不同颜色的光源,以如此达成局部照明、装饰或警示后方来车与行人的功效。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警示 效果 发光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警示效果的车框发光装置,供设置于汽车的车辆上,其特征在于,包含:一水切机构,设于该车辆的车门外壳与车窗玻璃之间,且在该水切机构形成一容置空间;一发光模块,设于该容置空间内;以及一控制器,连结于该发光模块,且能够接收该车辆的信号,并驱动该发光模块发出光源。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祥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祥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720685037.1/,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化工原料运输用固定装置
- 下一篇:防火密水型预分支氧化镁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