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药店销售时智能判断效期药品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22441.9 | 申请日: | 2018-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966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陈林;张来卿;庞严冬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横琴盛达兆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9031 广东省珠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药店收银平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药店销售时智能判断效期药品的方法。本发明的方法是收银员扫描药品条码准备添加到销售表格中时,从后台数据库中根据条码获取药品的有效期;在前端页面使用一定的算法,把不同格式的有效期统一替换为同一种格式,然后进行与当前时间比较,如果药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提示收银员是否继续销售;如果不在有效期内,则提示收银员此药已过期,禁止销售。本发明解决了基于药店收银系统上效期商品销售没有智能判断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收银 智能判断 效期 有效期 销售 提示 后台数据库 药品有效期 平台技术 商品销售 时间比较 收银系统 药品条码 页面使用 条码 算法 过期 替换 扫描 统一 | ||
【主权项】:
1.一种基于药店销售时智能判断效期药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收银员扫描药品条码准备添加到销售表格中时,从后台数据库中根据条码获取药品的有效期;在前端页面使用一定的算法,把不同格式的有效期统一替换为同一种格式,然后进行与当前时间比较,如果药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提示收银员是否继续销售;如果不在有效期内,则提示收银员此药已过期,禁止销售;从而解决了基于药店收银系统上效期商品销售没有智能判断的问题;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药店收银系统实现销售时智能判断效期药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药品有效期在三个月内,则提示药品快过期;如果过期了,禁止销售。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珠海横琴盛达兆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未经珠海横琴盛达兆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810422441.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