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智能电视的家庭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方法、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810520696.9 申请日: 2018-05-28
公开(公告)号: CN108769809B 公开(公告)日: 2021-06-29
发明(设计)人: 钟波;肖适;刘志明;帅丹 申请(专利权)人: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4N21/442 分类号: H04N21/442;H04N21/45;H04N21/466
代理公司: 成都市集智汇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37 代理人: 罗艳
地址: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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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明涉及用户数据采集技术领域,实施例具体公开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家庭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方法、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电视的家庭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方法,通过在采集智能电视的用户行为数据的同时采集智能电视所在家庭网络的在线设备数据,采集的数据经处理后生成家庭用户行为日志数据以供云端服务器使用。本发明生成的家庭用户行为日志数据能够用于用户家庭画像的构建以及针对不同家庭用户的个性化节目推荐,提升了用户体验,进一步满足了客户对智能电视的个性化推荐要求。
搜索关键词: 基于 智能 电视 家庭 用户 行为 数据 采集 方法 装置 计算机 可读 存储 介质
【主权项】:
1.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家庭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判断是否收到智能电视的用户行为数据,若是,则生成当前用户行为日志,并进入下一步,若否,则不动作;获取智能电视所在家庭网络的在线设备数据并生成当前在线设备日志,对当前在线设备日志进行预处理;根据当前用户行为日志和预处理后的当前在线设备日志生成家庭用户行为日志数据并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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