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电池自放电功能的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821642263.2 | 申请日: | 2018-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316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04 |
发明(设计)人: | 陈鹏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金瑞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7/00 | 分类号: | B64D4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武***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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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具有电池自放电功能的无人机,包括机体,所述机体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着陆架,机体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控制端,机体底端的中部固定安装有位于着陆架内部的摄像头,所述机体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支架,支架的内部活动套接有扇叶。该具有电池自放电功能的无人机,通过设置小灯泡、电磁继电器和单片机,当蓄电池本体内部的电流大于其所能储备的电流时,此时单片机可以通过第二导线来传导蓄电池本体内部的电流,并且控制电磁继电器开启,从而将电流通过电磁继电器导入到小灯泡中,使得小灯泡消耗蓄电池本体中的电流,因此实现了该无人机的自放电功能,从而增加了该无人机的实用性和使用寿命。 | ||
搜索关键词: | 自放电 电磁继电器 蓄电池本体 小灯泡 电池 单片机 支架 本实用新型 摄像头 电流通过 活动套接 使用寿命 正面固定 控制端 扇叶 传导 着陆 消耗 储备 | ||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电池自放电功能的无人机,包括机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着陆架(2),所述机体(1)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控制端(6),所述机体(1)底端的中部固定安装有位于着陆架(2)内部的摄像头(3),所述机体(1)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支架(4),所述支架(4)的内部活动套接有扇叶(5),所述机体(1)顶端的中部固定安装有顶块(7),所述顶块(7)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小灯泡(8),所述机体(1)内腔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电池箱(9),所述机体(1)内腔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位于电池箱(9)左侧的电磁继电器(10),所述机体(1)的内壁固定安装有位于电磁继电器(10)上方的固定块(11),所述电磁继电器(10)的顶部电性连接有第一导线(12),所述第一导线(12)的另一端依次贯穿固定块(11)、机体(1)和顶块(7)并延伸至顶块(7)的内部且与小灯泡(8)的底部电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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