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刑事诉讼法案例辅助推演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651965.7 | 申请日: | 2018-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496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23 |
发明(设计)人: | 曹绍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
主分类号: | G09B19/00 | 分类号: | G09B19/00;G09B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94 | 代理人: | 轩文君 |
地址: | 451100 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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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刑事诉讼法案例辅助推演装置,本实用新型有效解决了传统的在进行案例推演的时候知识点与案例不能有条理的分开书写且不具备现场模拟功能的问题;解决的技术方案包括:矩形箱体且矩形箱体纵向一端转动连接有两书写板,矩形箱体内滑动连接有磁性教板,在经驱动机构的驱动下两书写板分别向矩形箱体横向两端滑动此时磁性教板也随之向外滑出矩形箱体,位于两书写板之间,其中一个书写板用来板书案例另一个书写板用来板书知识点分析,结合书写板上的理论知识点在磁性教板上通过与磁性模具相互配合进行模拟演练,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有利于帮助学生理解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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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1.刑事诉讼法案例辅助推演装置,包括纵向一端开放的矩形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箱体(1)经一隔板(2)分隔为第一腔体(3)和第二腔体(4),所述第一腔体(3)底壁横向两侧分别转动连接有第一连杆(5)且第一连杆(5)伸出第一腔体(3)外一端转动连接有书写板(38),位于两第一连杆(5)之间的第一腔体(3)底壁上横向间隔转动连接有与第一连杆(5)相配合的第二连杆(6)且第二连杆(6)伸出第一腔体(3)一端转动连接于书写板(38)上,所述第二腔体(4)内纵向滑动配合有与第二腔体(4)相配合的磁性教板(7),所述磁性教板(7)上设有多个磁性模具(8),第二腔体(4)顶壁上设有与第二连杆(6)同轴转动的第三连杆(9)且第三连杆(9)另一端转动连接有第四连杆(10),第四连杆(10)另一端转动连接于磁性教板(7)上,所述第一腔体(3)内设分别有与两第二连杆(6)同轴转动的扇形齿轮(11)且两扇形齿轮(11)相互啮合,其中一个第二连杆(6)经固定于第一腔体(3)顶壁上的第一驱动电机(12)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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