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帮助公安实现隐蔽布控的大屏智能设备及其商业模式在审
申请号: | 201910167109.7 | 申请日: | 2019-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164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28 |
发明(设计)人: | 马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维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50/26;H04N7/18 |
代理公司: | 南京中盟科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79 | 代理人: | 孙丽君 |
地址: | 210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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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出一种帮助公安实现隐蔽布控的大屏智能设备,其包括壳体和显示屏,显示屏安装在壳体上,其屏幕尺寸不小于32吋,使得智能设备具有大屏广告机的外部形态,显示屏采用镜面显示屏,大屏智能设备内设置用于人脸检测、抓拍、上报的监控子系统,和用于在显示屏上投放广告的广告投放子系统,监控子系统和广告投放子系统相互独立,该大屏智能设备帮助公安实现了隐蔽布控。本发明还提出基于该大屏智能设备的商业模式,显著降低了公安部门在购买和维护监控设备方面的经费。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设备 大屏 显示屏 布控 监控子系统 广告投放 商业模式 隐蔽 壳体 公安 显示屏安装 公安部门 监控设备 人脸检测 镜面 广告机 帮助 抓拍 上报 投放 屏幕 外部 广告 购买 维护 | ||
【主权项】:
1.一种帮助公安实现隐蔽布控的大屏智能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屏智能设备包括壳体和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安装在所述壳体上,其屏幕尺寸不小于32吋,使得所述智能设备具有市面上可见的各类大屏广告机的外部形态,所述显示屏采用镜面显示屏,所述大屏智能设备内设置:用于人脸检测、抓拍、上报的监控子系统;用于在所述显示屏上投放广告的广告投放子系统,所述监控子系统和所述广告投放子系统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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