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0545433.8 | 申请日: | 2019-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585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3 |
发明(设计)人: | 刘民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鄞州竹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623 | 分类号: | E01F9/623;E01F9/65;E01F9/615;E01F9/619;H02S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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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151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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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装置,包括第一固定板,所述第一固定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内部开设有开口,所述开口的内部设置有提拉机构,所述固定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轴承,所述轴承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警示灯。本发明通过设置第一固定板、固定柱、开口、提拉机构、第二固定杆、滑杆、第二固定块、提杆、轴承、警示灯、第二固定板、太阳能板、固定机构、第三固定块、第三固定杆、第四固定块、第一固定块、第一固定杆、拉环和卡杆的配合使用,解决了现有的警示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不方便调节固定,从而造成装置稳定性差的问题,该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装置,具备稳定性好的优点,提高了警示装置的实用性。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装置 固定板 固定块 固定柱 建筑施工 固定杆 轴承 开口 提拉机构 警示灯 市政 装置稳定性 方便调节 固定机构 内部设置 太阳能板 滑杆 卡杆 拉环 提杆 | ||
【主权项】:
1.一种市政建筑施工用警示装置,包括第一固定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板(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柱(2),所述固定柱(2)的内部开设有开口(3),所述开口(3)的内部设置有提拉机构(4),所述固定柱(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轴承(5),所述轴承(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警示灯(6),所述警示灯(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板(7),所述第二固定板(7)顶部的左侧通过合页活动连接有太阳能板(8),所述太阳能板(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机构(9),所述第一固定板(1)底部的四周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块(10),所述第一固定块(10)的正面通过第一转轴活动连接有第一固定杆(11),所述第一固定杆(11)正面的顶部设置有拉环(12),所述拉环(12)的背面固定连接有卡杆(13),所述卡杆(13)的背面贯穿第一固定杆(11)并延伸至第一固定块(10)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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