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用54m以下消防高度的独立入户核心筒有效
申请号: | 201920060435.3 | 申请日: | 2019-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608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0 |
发明(设计)人: | 徐颖璐;刘万光;吴小龙;于笑吟;马佳星;张玲玲;俞英杰;刘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E04F17/02 |
代理公司: | 31251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郭桂峰 |
地址: | 200062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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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适用54m以下消防高度的独立入户核心筒,包括:第一电梯和第二电梯;第一前室和第二前室;以及楼梯;第一前室与楼梯连通,第二前室与楼梯连通;每一前室设有第一风井;或每一前室设有呈角度设置的可启闭的两个第一玻璃窗;或每一前室为全敞开阳台;或每一前室为凹廊。本实用新型满足新规对消防前室防烟排烟要求,前室与套间一一对应设置实现独立入户,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 | ||
搜索关键词: | 前室 楼梯 本实用新型 连通 电梯 一一对应设置 呈角度设置 空间利用率 排烟 玻璃窗 核心筒 可启闭 全敞开 防烟 风井 阳台 消防 | ||
【主权项】:
1.一种适用54m以下消防高度的独立入户核心筒,其特征在于,包括:/n两部电梯,即第一电梯和第二电梯;/n两个用于户主入门户的前室,即入第一户的第一户门的第一前室和入第二户的第二户门的第二前室;/n以及楼梯;/n所述第一前室与所述楼梯连通,所述第二前室与所述楼梯连通;/n每一所述前室设有第一风井;或每一所述前室设有呈角度设置的可启闭的两个第一玻璃窗;或每一所述前室为全敞开阳台;或每一所述前室为凹廊。/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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