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带有致动构件和复原机构的触觉设备的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010280829.7 | 申请日: | 2020-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1321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3 |
发明(设计)人: | B·G·杰克逊;B·A·鲍;M·A·麦克莱恩;S·J·泰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苹果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1/16;G06F3/041;G04G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郭星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公开涉及具有带有致动构件和复原机构的触觉设备的电子设备。本公开涉及一种用于电子设备的触觉设备,所述触觉设备包括由形状记忆合金(SMA)材料形成的致动构件,所述致动构件响应于所施加的电流而改变形状(例如,伸展或收缩)。在一些情况下,本文所论述的所述触觉设备还包括复原机构,所述复原机构将所述致动构件复原至其初始形状或至类似形状。所述致动构件的所述形状的所述改变和所述致动构件的所述形状的所述复原可在所述电子设备处产生触觉输出。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有致 构件 复原 机构 触觉 设备 电子设备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苹果公司,未经苹果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2010280829.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