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报警功能的电动葫芦有效
申请号: | 202021548649.4 | 申请日: | 2020-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056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张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济丰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06 | 分类号: | B66C11/06;B66C15/00;B66C15/06 |
代理公司: | 沈阳天之冠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1258 | 代理人: | 钱燕 |
地址: | 110000 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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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葫芦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具有报警功能的电动葫芦,包括壳体、钢丝布绳、行架、声光报警器、位置感应控制器、第二滑轮和滑槽,所述壳体下侧左右两端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环,所述第一固定环内侧设有声光报警器,所述壳体上侧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右侧设有位置感应控制器,所述支撑板上侧左右两端设有位置感应器,所述支撑板中间位置处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的声光报警器、位置感应器和位置感应控制器,当第一滑轮损坏脱轨时,位置感应器接收信号把信号传给位置感应控制器,位置感应控制器向声光警报器发出信号,声光警报器发出报警。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报警 功能 电动葫芦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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