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直径为2.5米的液压塔窑无效
申请号: | 88219360.0 | 申请日: | 1988-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974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9-27 |
发明(设计)人: | 陈鸿远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六合县水泥厂 |
主分类号: | C04B7/43 | 分类号: | C04B7/43;F27B1/00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夏平,汪静 |
地址: | 江苏省六合县***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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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水泥生产机械。本实用新型在窑楼、基础、窑高和筒体外径均不变的条件下,扩大简体内径。以更换2.5窑的塔箅装置。使2.2窑达到2.5窑的生产能力。本实用新型破碎能力高,落料快,减少熟料结拱现象。而且,本实用新型耗资少,无需更换地基和窑楼,水泥年产量可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2万吨。 | ||
搜索关键词: | 直径 2.5 液压 | ||
【主权项】:
1、一种由φ2.2m液压塔窑改成的φ2.5m液压塔窑,它包括有筒体9、喂料装置18、塔篦装置3、油缸1,其特征在于:a、筒体9下部的双层筒体内径为2.6m~2.7m,而其外径不变。b、塔篦装置3采用2.5窑的塔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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