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压气化器和狄塞尔循环内燃发动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0100307.7 | 申请日: | 1990-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155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9-05 |
发明(设计)人: | 约翰·M·贝利;亚伯拉罕·L·扎多克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履带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B43/08 | 分类号: | F02B43/0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美国伊***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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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气化器和发动机系统,包括压缩机、气化器、净化装置和狄塞尔循环内燃发动机、环境空气压缩到第一压力且导入包含煤和调节材料的气化室,气化器部分燃烧所装的料,产生高压高温燃气,净化后导入发动机,通过注入设备将燃气注入燃烧室并由热线点火塞点燃,烧过的燃料残余物与调节材料一起除去且由新的燃料代替。本发明提供一种用气化燃料连续地供给内燃发动机的可行方法且体积小得对车辆、舟船等活动式应用领域也很实用。 | ||
搜索关键词: | 高压 气化 狄塞尔 循环 内燃 发动机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操作一高压气化器和发动机系统的方法,其中,所述发动机是一具有一发动机燃烧室的狄塞尔循环内燃发动机,在循环的进入阶段,燃烧室适合于让一预定量的进入空气进入其中,而在循环的压缩阶段且在燃烧阶段前,燃烧室适合于将进入空气压缩到一预定的最大第一压力(P1),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将空气压缩成一预定的、大于所述第一压力(P1)的第二压力(P2)的压缩空气;b)用具有约为第二压力(P2)的所述压缩空气气化一非气态燃料源,由此产生约为第二压力(P2)的气态燃料;和c)将一预定量的、约为第二压力(P2)的所述气态燃料在狄塞尔循环的压缩阶段的后半段与进入空气分开地注入所述发动机燃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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