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速冻烘烤米制品的制作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1100896.9 申请日: 1991-01-04
公开(公告)号: CN1028000C 公开(公告)日: 1995-03-29
发明(设计)人: 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 申请(专利权)人: 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
主分类号: A23L1/182 分类号: A23L1/182
代理公司: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马崇德
地址: 西班牙*** 国省代码: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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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一种包括足够米和水的组份,用调味油、番茄、猪肉、熏肉、午餐肉、大蒜、藏红花、盐、土豆片和其它任选成份的配料,在一个平底浅陶瓷盘或铝盘中调制,采用工业木质烤炉烘烤约90分钟,温度在200℃~300℃之间,所述方法的特征是,烘烤后马上置于室温下冷却20分钟,然后用一种可收缩的塑料材料包装起来并速冻。这种方法是有用的,因为它能为消费者提供一种不需煮制就可立即食用的烘烤制品。
搜索关键词: 速冻 烘烤 米制 制作方法
【主权项】:
1.制作速冻烘烤米制品的方法,在一个平底浅铝盘或陶瓷盘中调制,其组成大体包括米和水,调味油,蕃茄,猪肉,熏肉,午餐肉,大蒜,藏红花,盐,土豆片和切碎的番茄的组合物,将所说的组合物在工业木质烤炉中在200℃~300℃烘烤约90分钟,然后用可收缩塑料材料包装起来速冻,食用前,在-10℃~-20℃的温度范围内保存不超过12至15天,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在烘烤后和用可收缩塑料包装前,该米制品质在室温下放置约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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