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速冻烘烤米制品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1100896.9 | 申请日: | 1991-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00C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29 |
发明(设计)人: | 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 | 申请(专利权)人: | 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 |
主分类号: | A23L1/182 | 分类号: | A23L1/18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崇德 |
地址: | 西班牙***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将一种包括足够米和水的组份,用调味油、番茄、猪肉、熏肉、午餐肉、大蒜、藏红花、盐、土豆片和其它任选成份的配料,在一个平底浅陶瓷盘或铝盘中调制,采用工业木质烤炉烘烤约90分钟,温度在200℃~300℃之间,所述方法的特征是,烘烤后马上置于室温下冷却20分钟,然后用一种可收缩的塑料材料包装起来并速冻。这种方法是有用的,因为它能为消费者提供一种不需煮制就可立即食用的烘烤制品。 | ||
搜索关键词: | 速冻 烘烤 米制 制作方法 | ||
【主权项】:
1.制作速冻烘烤米制品的方法,在一个平底浅铝盘或陶瓷盘中调制,其组成大体包括米和水,调味油,蕃茄,猪肉,熏肉,午餐肉,大蒜,藏红花,盐,土豆片和切碎的番茄的组合物,将所说的组合物在工业木质烤炉中在200℃~300℃烘烤约90分钟,然后用可收缩塑料材料包装起来速冻,食用前,在-10℃~-20℃的温度范围内保存不超过12至15天,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在烘烤后和用可收缩塑料包装前,该米制品质在室温下放置约20分钟。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未经曼努埃尔·贝拉特卡斯特利亚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1100896.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