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91211997.7 | 申请日: | 1991-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301U | 公开(公告)日: | 1992-05-13 |
发明(设计)人: | 孙茂文;张宏伟;宋义盛;夏青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荣成市内燃机厂 |
主分类号: | F01N1/04 | 分类号: | F01N1/04 |
代理公司: | 威海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守江,许晋功 |
地址: | 2643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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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内燃机消声器,其特征是消声器壳体内设有大隔板12将消声器分为左右两个大腔,由小隔板15将左腔分为左消音腔13和左消音室17,右腔内的大隔板12上焊有消音盒5,形成了右消音腔1,右消音室6两部分,左消音腔13与右消音室6、右消音室6与左消音室17、左消音室17与右消音腔1之间分别由大隔板12上的左通孔14、中通孔16、右通孔18相沟通。本实用新型实行多级消音、结构紧凑、消音效果好等特点,与小型内燃机相匹配可提高发动机功率,增大传递扭矩、降低油耗。 | ||
搜索关键词: | 消声器 | ||
【主权项】:
1、一种消声器,它包括壳体、进气管、排气管等,其特征在于壳体内部设有大隔板12将壳体内腔分为左右两个腔体,左腔内设有小隔板15将左腔分成左消音腔13和左消音室17两部分,右腔内的大隔板12上设有消音盒5,消音盒5将右腔分为右消音腔1和右消音室6两部分,左消音腔13与右消音室6、右消音室6与左消音室17,左消音室17与右消音腔1之间分别经大隔板12上开有的左通孔14、中通孔16、右通孔18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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