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鲜肉保鲜剂无效
申请号: | 93109849.1 | 申请日: | 1993-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393A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29 |
发明(设计)人: | 韩刚;李远志;陈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海珠区通力保鲜食品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18 | 分类号: | A23B4/18 |
代理公司: | 广东粤高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德纬,伍宏达 |
地址: | 510642***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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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鲜肉保鲜剂以姜汁为主要原料配入适量抗氧化剂、粘着剂等配制而成,是一种高效、无毒,主要用于鲜猪肉,也适用于鸡、鸭、鹅、羊、牛的鲜肉保鲜。保鲜期在25℃温度下,保鲜期为24小时;30℃的温度下,保鲜期为20小时,35℃温度下,保鲜期为15小时。保鲜后的鲜肉达到国家鲜肉一级鲜度卫生标准。本保鲜剂制备容易,使用方便,成本低,特别适用于习惯食用鲜肉的粤、港、澳、地区。 | ||
搜索关键词: | 鲜肉 保鲜剂 | ||
【主权项】:
1、一种鲜肉保鲜剂,其特征在于其成分组份为生姜汁3-4%(重量)、抗坏血酸为0.1-0.3%(重量)、山梨酸钾为0.05-0.2%(重量)、磷酸盐0.1-0.3%(重量)、柠檬酸0.03-0.07%(重量)、经灭菌处理后的水95-97%(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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