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反光警示标志的背包无效
申请号: | 93208816.3 | 申请日: | 1993-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63561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5-04 |
发明(设计)人: | 蔡伯兼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州新代文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3/00 | 分类号: | A45C3/00 |
代理公司: | 福建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田志平 |
地址: | 350011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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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带有反光警示标志的背包,该背包是在背包的外端面A上设置了由反光材料制成,能在光照射下产生强烈的反射光的警示标志B。这样,儿童在夜间行走或穿过交通要道时,来往车辆的驾驶员就可以根据反光警示标志产生的反射光知晓前方有行人,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 ||
搜索关键词: | 反光 警示 标志 背包 | ||
【主权项】:
1、一种带有反光警示标志的背包,其特征在于,在该背包的外端面上设置了由反光材料制成的,能在光照射下产生强烈的反射光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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