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装饰灯具无效
申请号: | 93226562.6 | 申请日: | 1993-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77866Y | 公开(公告)日: | 1994-09-21 |
发明(设计)人: | 李永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永海 |
主分类号: | F21P1/02 | 分类号: | F21P1/02;G09F13/04 |
代理公司: | 上海第二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干泉 |
地址: | 200437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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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包括有镇流器、灯脚、灯管、马达、灯壳的盒式灯具,其特征是外壳用四块幕墙玻璃材料制成,外壳内又有四块字画镜子组成内壳。根据光学反复折射原理,使人看到灯内的字画或广告标志具有一层层由近及远无限深远的立体字画;并能变色,增加马达带动透明圆柱体的尼龙色纸,就能衬托出一幅生动、立体的变色画面。 | ||
搜索关键词: | 装饰 灯具 | ||
【主权项】:
1、一种包括有镇流器、灯脚、灯管、马达、灯壳的盒式灯具,其特征是外壳(1)用四块幕墙玻璃材料制成,外壳(1)内又有四块字画镜子玻璃组成内壳(2),外壳(1)和内壳(2)顶部用有机玻璃(3)和(4)封顶,内壳(2)顶部(4)固定装有马达(5),马达(5)带动转动体透明园柱体(6),内壳(2)的底部装有镇流器(8),灯脚(9)和灯管(10),灯脚(9)固定在壳底11有机玻璃的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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