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轮摩托车无效
申请号: | 94113355.9 | 申请日: | 1994-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568C | 公开(公告)日: | 1999-10-13 |
发明(设计)人: | 矢久崎昭夫;浮穴一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M7/04 | 分类号: | B62M7/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健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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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高摩托车中进气系统在安排上的自由度,在此摩托车中,物品收纳室设于座位之下,且二冲程发动机在此座位下设置成使其气缸轴线作水平延伸,并将此发动机与传递其动力至后轮的齿轮机构组成的动力装置可摆动地支承于车身骨架上,得以将发动机的总高降低并将功力装置的摆角控制到较小范围。在发动机的曲轴箱上将一进气口设置成能在垂直于曲轴轴线的平面内相对于气缸的水平轴线成钝角,而动力装置则设在进气口与一气缸体之间。 | ||
搜索关键词: | 二轮 摩托车 | ||
【主权项】:
1.一种二轮摩托车,其中,物品收纳室(22)设在一座位(20)之下,二冲程发动机(E)配置在此座位(20)的下方,使它的气缸轴线基本上沿水平方向延伸,发动机(E)和一用来将此发动机(E)的动力传递给后轮(Wr)的传动机构(M)所构成的动力装置(P)可摆动地支承在车身骨架(F)上;其特征在于:在垂直于曲轴(32)的轴线的平面内,基本上沿水平方向前倾的气缸体(27)的轴线与在曲轴箱(28)上面开设的进气口(98)的轴线从车身侧面看形成钝角,在该钝角的内角部分、且曲轴箱(28)上部的气缸体(27)与进气口(98)所夹的位置上,设置有将动力装置(P)可摆动地支承在车身骨架(F)上的支承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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