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后天性疤痕的中药药液的生产方法及产品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5100717.3 申请日: 1995-01-16
公开(公告)号: CN1055214C 公开(公告)日: 2000-08-09
发明(设计)人: 周福田 申请(专利权)人: 周福田
主分类号: A61K35/78 分类号: A61K35/78;A61P7/02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325206*** 国省代码: 浙江;33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一种属于治疗人体后天性疤痕的中药药液的生产方法及产品。它包括(一)按马勃8—12%;黄精14—18%;黄柏13—17%;红花17—25%;姜黄5—15%;木通8—12%;桃仁5—15%;白头翁8—12%;巴戟天8—15%;总量为100%,制成中药浸剂,(二)将该中药浸剂浸在40—80%的乙醇水溶液中,中药浸剂重量与乙醇水溶液容量之比为100克1000—1200毫升,至少浸100小时后,经过过滤、磁化、恒磁处理。该中药液为水剂,对“红紫、茶黑、色高凸质硬”的疤痕具有特效,具有巨大社会经济效益。
搜索关键词: 治疗 后天性 疤痕 中药 药液 生产 方法 产品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治疗后天性疤痕的中药药液的生产方法:包括(一)按如下配方:马勃8-12%(重量);黄精14-18%(重量);黄柏13-17%(重量);红花17-25%(重量);姜黄5-15%(重量);木通8-12%(重量);桃仁5-15%(重量);白头翁8-12%(重量);巴戟天8-15%(重量);总量为100%(重量),配制成中药浸剂,(二)将上述中药浸剂浸在40-60%浓度的乙醇水溶液中,中药浸剂的重量与乙醇水溶液容量的之比为100克∶1000~1200毫升,至少浸60小时后经过滤获得药液。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周福田,未经周福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5100717.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