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邮件进入邮政部门处理前专用于审核邮件的邮件处理系统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5119175.6 申请日: 1995-10-04
公开(公告)号: CN1134570A 公开(公告)日: 1996-10-30
发明(设计)人: 利昂·A·平特索夫;罗伯特·A·科德莱 申请(专利权)人: 皮特尼鲍斯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G06F17/60 分类号: G06F17/60;B07C1/00
代理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张政权
地址: 美国康*** 国省代码: 暂无信息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生成的邮件清单包括将提交给邮政部门投递的邮件的目的地地址。印有独特标识的邮件交到邮政部门。邮政部门用从各邮件获得的独特标识符核实已由邮局或受托第三方处理的该邮件的相关数据。按需要邮政部门可在邮局记下该事实以防独特标识的再用。发出独特标识的邮政部门可给寄件人记帐或收取给邮政部门的有关邮件的其它资金抵押;和/或分配一个目的地递送编码,和/或邮件提供更新地址,和/或作改变地址处理。
搜索关键词: 邮件 进入 邮政 部门 处理 专用 审核 系统
【主权项】:
1.一种处理邮件用的方法,其特征为包括步骤:制作包括提交给邮政部门用于投递的目的地地址的一个邮件清单;产生一个在所述邮件清单上与各件邮件相关的独特的邮件标识符;将与之相关的该独特的邮件标识符印刷到该邮件上;将其上印有该独特邮件标识符的邮件提交给所述邮政部门;处理所述邮件以获得所述独特的邮件标识符;和利用该获得的来自每个所述邮件的独特标识符以得到一个目的地递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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