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动车排气可调消声防火器无效
申请号: | 95225433.6 | 申请日: | 1995-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229891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6-26 |
发明(设计)人: | 王明文;刘子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明文 |
主分类号: | B60K13/04 | 分类号: | B60K13/04 |
代理公司: |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韩振东 |
地址: | 266032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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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机动车排气可调消声防火器。该消声防火器是在长而较粗的消音主管内设有进出气管、分流板,封挡板和回旋导向板,经过排列有序的导向小孔和月牙形旋转导向孔的阻挡,导向,而对汽车尾气消音。在该消音主管后再接通系列火花熄灭器,而对尾气中的火花彻底阻拦消灭。该器随汽车在禁火区域内作业,可关闭防火旋片,达到消音防火的目的;而在非禁火区域内作业,则可打开防火旋片,仅有消音主管即可。本消声防火器结构合理,制造简单,使用效果好,是汽车生产,改装厂配套的最佳设备之一。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排气 可调 消声 火器 | ||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排气可调消声防火器,其包括有:连接在发动机尾气排出管上的消音管和尾气火花熄灭器,其特征在于:在长而较粗的消音主管的一端封头上接通有尾气进气管,该进气管伸入该主管内的适当管段是由分流板支承的,该分流板上设有排列有序的分流孔,并又支承着出气管,该出气管的另一端则由设在该主管另一封头处的封挡板支承;在该档板的迎风侧还设有回旋导向板,该导向板也支承着出气管;该出气管最终伸出消音主管的封头,而接通于尾气火花熄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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