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烟代用品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6107486.8 | 申请日: | 1996-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292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3-03 |
发明(设计)人: | 岑立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岑立鹏 |
主分类号: | A24B15/18 | 分类号: | A24B15/18;A24B15/00 |
代理公司: | 贵州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郭防 |
地址: | 550002 ***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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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香烟代用品及其制造方法,它是将烟草提取物烟草浸膏、烟碱等混和装入喷雾灌内制成的,使用时,将喷雾罐的喷口对准口腔,按动喷雾罐、吸气,使得雾气进入体内。本发明既满足吸烟者的需求、解除传统吸烟时焦油对身体的危害,又不会污染环境,由于不使用火、产品可以在各种场合下使用,如森林、油库、战场、武器库等禁烟场合;在这种代用品中加入中草药制剂,还可以将其制造成有防治作用的产品,通过调整烟草浸膏、烟碱的比例,可以制造出适合于不同消费者口味的香烟代用品。 | ||
搜索关键词: | 香烟 代用品 及其 制造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香烟代用品,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代烟基料与雾化剂组成的,其中代烟基料是烟草浸膏或烟草酊与烟碱的混合物,按照重量比计算:代烟基料是按照烟草浸膏∶烟碱=1∶0.1-1∶0.5或烟草酊∶烟碱=1∶0.01~1∶0.05混合后加入75%以上的乙醇的混合物,其中:混合物中的烟碱含量为每毫升含烟碱3~12毫克,按照体积比计算:雾化剂与代烟基料的比例是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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