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性电解质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96110364.7 | 申请日: | 1996-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390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04 |
发明(设计)人: | 清水龙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40 | 分类号: | H01M10/40;H01M10/2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冯赓宣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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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该电池即使在大电流充电时发生充电过量,也能够快速切断充电过量电流和充电过量反应,从而阻止了因充电过量电流的而发生的热失控。一种带预定取代基的苯类化合物被添加到该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的非水电解质中。 | ||
搜索关键词: | 水性 电解质 二次 电池 | ||
【主权项】: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包括:一个由主要由锂组成的金属材料或能够渗入和迁移锂的碳材料制成的负极;一个由锂和过渡金属复合氧化物制成的正极;和非水电解质,在该电解质中载体盐溶解在非水溶剂中,其中该非水电解质含苯类化合物,在该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充电完全状态,该苯类化合物的可逆氧化还原电位高于正极电位,并具有P-电子轨道,该苯类化合物选自下列通式(I)到(V)表示的化合物:其中R是烷基,A1,A2,A3,A4和A5分别是氢或卤素,且A1,A2,A3,A4和A5中至少一个是卤素;其中R是烷基,A1,A2,A3和A4分别是氢或卤素,A1,A2,A3和A4中至少一个是卤素;其中R是烷基,A1,A2,A3和A4分别是氢或卤素,A1,A2,A3和A4中至少一个是卤素;其中R是烷基,A1,A2和A3分别是氢或卤素,A1,A2和A3中至少一个是卤素;其中R是烷基,A1,A2,A3和A4分别是卤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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