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接收机无效
申请号: | 96112168.8 | 申请日: | 1996-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9535C | 公开(公告)日: | 2000-12-13 |
发明(设计)人: | 市桥彻;嶋本胜士;青木宏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4N7/10 | 分类号: | H04N7/10;H04N7/12;G06T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叶恺东,王忠忠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电视台1在在包含于图象信号内的垂直回扫线消隐期间发送用于提供于主广播相关的多种附加信息的广播稿,电视接收机3根据电视遥控器308所接收到的请求信号执行广播稿,并生成用于从多种附加信息中选择任意的附加信息的附加信息选择画面,然后显示在显示屏幕的一部分上,另外,把由电视遥控器308所接收到的选择指示信号反映在附加信息选择画面上,并根据该选择指示执行广播稿,再生成所选择的附加信息,按当时的该信息内容的显示状态显示在显示屏幕上。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接收机 | ||
【主权项】:
1.一种电视接收机,包括:用于接收广播波的接收部分;显示器,用于显示所述广播波中的图象信息;遥控器,用于对所述显示器的显示内容进行变更指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存储器,用于存储从所述广播波中抽出的副图象信息;和显示控制部分,用于根据所述遥控器的输入,从所述存储器读出附加信息,并将之显示于所述显示器。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东芝,未经株式会社东芝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6112168.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车辆悬挂系统内抗横摇稳定机构的改进
- 下一篇:压制和干燥长形面食的方法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