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马鞍式玻璃钢公用电话亭无效
申请号: | 97225431.5 | 申请日: | 1997-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2313004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4-07 |
发明(设计)人: | 李先祥;张显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四方玻璃钢厂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洪福 |
地址: | 116023 辽宁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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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马鞍式玻璃钢公用电话亭是一种组合式结构,采用新型材料制成的新式结构电话亭。其结构由底座、支柱、马鞍形透明罩体、框架、支撑板所组成,在支柱上、下两端分别装有支撑板和底座,在支撑板上装有框架,在框架上装有马鞍形透明的有机玻璃罩体。在支撑板的两侧分别装有磁卡电话和投币电话。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新颖、使用舒适、造型艺术、美化环境。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玻璃钢结构,故具有防腐性好、经久耐用、成本低廉等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马鞍 玻璃钢 公用 电话亭 | ||
【主权项】:
1、一种马鞍式玻璃钢公用电话亭;其特征在于由底座(1)、支柱(2)、马鞍形透明罩体(3)、框架(5)、支撑板(13)所组成;在支柱(2)的上端装有支撑板(13),其下端装有底座(1);在框架(5)的下端中间处装有两根支撑连杆(7),框架(5)同支撑板(13)相固定,框架(5)为马鞍形状体,在上面固装有马鞍形透明罩体(3);在支撑板(13)的前后两面均装有电话(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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