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逆火式炼焦炉无效
申请号: | 98219520.6 | 申请日: | 1998-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2360413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1-26 |
发明(设计)人: | 崔国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崔国志 |
主分类号: | C10B15/00 | 分类号: | C10B15/00 |
代理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乔同勋,林东春 |
地址: | 831500 新***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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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逆火式炼焦炉,包括炭化室、点火口、炉内火道、炉底回火道、水平烟道及烟囱,炉底回火道通过烟道口与水平烟道连通,水平烟道与烟囱连通,特点是炉内火道位于炭化室的内部,包括平行火道和竖行火道两部分,上口与墙体上的点火口贯通,下口通过炉底底板上的火道口与炉底回火道贯通;炉内火道由耐火砖砌成,在耐火砖之间留有空隙点火口位于墙体的中上部。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造价低廉,使用效果好,污染小等特点,广泛适用于中小型炼焦企业。 | ||
搜索关键词: | 逆火 炼焦炉 | ||
【主权项】:
1、一种逆火式炼焦炉,包括炭化室(1)、点火口(2)、炉内火道(3)、炉底回火道(4)、水平烟道(5)及烟囱(6),炭化室(1)由四面墙体(7)、炉顶顶盖(8)及炉底底板(9)组成,在炉底底板(9)下设有折形炉底回火道(4),炉底回火道(4)通过烟道口(10)与水平烟道(5)连通,水平烟道(5)与烟囱(6)连通,其特征是:炉内火道(3)位于炭化室(1)的内部,包括平行火道(31)和竖行(32)火道两部分,上口与墙体上的点火口(2)贯通,下口通过炉底底板(9)上的火道口(11)与炉底回火道(4)贯通;所述的炉内火道(3)由耐火材料砌成,在炉内火道(3)上设有缝隙;所述的点火口(2)位于墙体(7)的中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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