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实缴必须注意的问题钻瓜课堂

钻瓜导读:从法律上讲,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是没有问题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但是,在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过程中,需要履行必要的程序。

(来源:知识产权实缴

从法律上讲,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是没有问题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但是,在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过程中,需要履行必要的程序。

知识产权投资的程序问题

就现行公司法而言,没有对知识产权出资进行评估验证的要求。但就新三板挂牌而言,需要评估验证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评估

“收益法”一般是知识产权投资评估的首选方法。收益法常用的指标有收益金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收益是指知识产权直接带来的未来超额收益。一般来说,收益法评估只是一种预测,不可避免地存在主观偏差。因此,股转系统往往要求保荐机构和券商在反馈意见中检查评估方法和定价的公允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对于知识产权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由出资人转移至公司,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有必要)。

3.资本验证

知识产权投资与货币投资、实物投资一样,在出资完成并经会计师验证后,必须计入实收资本。

知识产权投资引发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1.常见问题

所有权:名义上是出资人所有,但实际上是公司所有,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职务成果;

定价过高:知识产权的收益远低于评估时的预期;

不存在所有权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知识产权已交付公司,但产权未发生转移。二是知识产权未交付公司,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

出资比例不符合要求;

应进行评估,但未进行评估;

没有验资。

2.解决方法

为了解决(1)、(2)、(4)中的问题,通常有三种方法,一是减资:减这部分无形资产,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如果这部分出资已享受分红,则应返还分红,所以这种方法会引起连锁反应,一般不采用)。二是置换,即股东以等额现金置换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第三,进行更正,即替代现金。

对于问题(3),通常的解决方法是处理转移。如果不交付,需要交付,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进行补偿。

解决(5)的问题,最常见也是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证券资格评估公司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针对问题(6),会计师将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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