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日期和实缴出资日期钻瓜课堂

钻瓜导读:出资时间为公司成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为实际出资时间。该期限不受股东同意的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认缴的出资额必须在合适的时间出资,认缴出资的期限由股东约定,不受法律限制。现在的注册资本制是认缴制,也就是说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规模和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即可。

(来源:知识产权实缴

认缴的出资额必须按时缴纳

出资时间为公司成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为实际出资时间。该期限不受股东同意的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认缴的出资额必须在合适的时间出资,认缴出资的期限由股东约定,不受法律限制。现在的注册资本制是认缴制,也就是说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规模和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即可。

1.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股东需要自主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之后,股东仍应按照约定缴纳出资。

3.公司登记完毕后,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一次或者分次向公司缴纳出资。

股东未足额认缴出资的,可以承诺:

1.民事责任:以其未出资的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3.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认缴出资时间是什么意思

如甲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乙双方各认缴100万元,但均未实际出资。中途甲方因故退出,后将股权转让给丙方,在转让过程中丙方并未实际出资,后来丙方在公司事务上损失惨重,损失100万元。如果丙方不能履行100万元出资额。此时,甲方虽已将其股权转让给丙方,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但仍需为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或客户可以要求甲方、丙方履行100万元的出资义务。当然,甲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可以向丙方追偿,但甲方承担的连带补充出资责任很可能是甲方难以承受之痛..相关司法解释如下所示:

因此,在以认缴资本转让股权而无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为规避连带责任风险,可选择以下方式:(1)认缴资本转为实缴资本,实际出资后再转让股权。谁来承担实际出资?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讨论;(2)减资后转让,认购金额减少,连带责任风险降低;(3)减资后,认缴转为实缴再转,减轻资金压力,避免连带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钻瓜专利网的观点和立场。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