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知识产权调解机构等单位进行专项资金资助公示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相关单位申报,并经市局党组会议审议,拟对10家知识产权调解机构、3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3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专项资金资助。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对知识产权调解机构等单位进行专项资金资助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相关单位申报,并经市局党组会议审议,拟对10家知识产权调解机构、3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3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专项资金资助。

以上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周志强

电话:021-23110877

邮箱:26517707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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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调解机构等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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