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基础,提高区域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

(来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基础,提高区域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类别

(一)区域规划类:指支撑区域规划决策的专利导航,包括区域布局和区域创新质量评价两部分研究内容。其中,区域布局包括区域资源分析、产业类型识别、区域资源配置等内容;区域创新质量评价包括区域创新竞争力分析、区域创新匹配度分析、区域创新质量评价分析和区域创新发展政策建议等内容。

(二)产业规划类:指支撑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决策的专利导航,包括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定位、产业发展路径三部分研究内容。其中,产业发展方向分析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开发、技术研发等内容;产业发展定位分析包括产业结构、产业分工以及企业、技术、人才、专利等内容;产业发展路径导航分析包括产业结构优化目标、企业培育及引进路径、人才培养及引进路径、技术创新及引进路径、专利布局及专利运营路径等内容。

二、主要目标和内容

通过开展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为我省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科研项目立项、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项目实施期2年,项目实施期内需完成以下内容:

(一)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完成相关区域、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形成专利导航报告。专利导航报告要求数据详实、内容完整、观点清晰、结论准确,对所涉区域和产业后续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性指导意义。

(二)开展相关领域专利布局。聚焦前沿领域,突出前瞻性和市场导向,开展专利布局,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和知识产权运营策略研究,提升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三)推动导航成果落地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基于专利导航分析报告成果的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路径与专利布局方案、人才引进与招商规划等,优化产业和企业创新资源配置,确保专利导航成果的落地实施。

(四)专利导航报告发布推介。区域、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完成后,应召开区域、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发布推介会,发布导航成果。涉密内容,由发布单位自行脱密。

三、申报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的主要条件

(一)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纳入重要工作事项,纳入发展规划,纳入考核体系。

(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工作条件保障到位。

(三)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恶意商标注册行为、“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四)区域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在专利质量提升、专利导航、商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贯标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区域内拥有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一大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重点支持各州市开展区域布局和区域创新质量评价,支持自贸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区、口岸、园区开展区域布局和区域创新质量评价。

四、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的重点领域

(一)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新能源电池、稀贵金属材料基因工程、光微电子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二)中药材种植加工、生物医药、化学药、仿制药、疫苗等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三)绿色铝硅、原油加工、页岩气开发,以及钢铁、有色、化工等领域更新改造,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四)智能终端制造、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语音,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发展。

五、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专利导航服务机构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知识产权服务,具有独立的服务场所与设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拥(聘)有提供专利导航服务的专职人员,定期对服务团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二)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应具备开展专利导航服务所需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专利检索和数据处理工具,有开展区域和产业专利导航服务的成功案例和丰富经验,在所服务地区完成专利导航服务备案。

(三)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上,应满足《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2020)、(GB/T39551.2-2020)、(GB/T39551.3-2020)中4.2关于人力资源的规定;在信息资源上,应满足《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2020)、(GB/T39551.2-2020)、(GB/T39551.3-2020)中4.1关于信息资源的规定;在服务提供上,应满足《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2020)中关于项目启动、项目实施、成果产出、成果运用、绩效评价等规定,以及《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7-2020)中关于服务提供者、服务准备、服务提供、服务评价和改进等规定。

六、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以所在地区(指县域及以上行政区域,含自贸区)市场监管部门为主体进行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以省内自贸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行业组织为主体进行申报。

(二)推荐方式。项目申报采取属地推荐方式。由所在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申报项目的筛选和推荐。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应结合本地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卡脖子”技术等情况,对项目进行筛选,对申报材料完备性、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准确性、行政处罚失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后,择优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填写《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情况简表》,编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材料。

2.纸件材料一式四份,按申报书、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电子件制成“单位名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文件夹,内含申报书(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制成一个PDF文档)、情况简表。

3.6月30日前,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纸件以邮戳、电子件以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附件:1.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云南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情况简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李顺玺  

电  话:0871-64566760   

邮  箱:ynipolsx@163.com

地  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附楼204办公室(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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