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的通知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为做好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的补助,按照《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申报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的补助,按照《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该项专利维权已完结,完结时间在申报通知要求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维权资料完整;

3.根据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可以确定企业维权成功的。

二、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三)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只针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非中文文本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中文文本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生效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告撤诉案件需提供和解协议,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专利维权费用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2.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当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四、评审方式

根据申报项目领域,组织相应的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费用的合理性和维权的成效、影响力等进行审查评估,确定是否资助及资助的金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佳丽         电话:0574-89382659

附件: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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