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标协会组织职工学习《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广东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吴臻焯立即组织带领广东商标协会全体职工学习了《规定》。

(来源:广东商标协会)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广东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吴臻焯立即组织带领广东商标协会全体职工学习了《规定》。

学习会上,副秘书长吴臻焯就《规定》五个章节中的重点做了简要说明,并针对协会下一阶段开展的工作,结合《规定》中的最新要求,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充分的研讨。
《规定》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知识产权代理管理制度、提高监管规范化水平的有效手段。
《规定》在第一章中,对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在第二章中,明确了对于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效期时间的限制,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制度,通过完善办理备案程序,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推动形成行业良性发展格局。同时,为便利代理机构办理备案,规定对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复提供。
在第三章中,新增了在互联网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规定,紧跟市场需求。
在第四章中,明确提出,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信用档案信息的归集整理工作;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惩戒信息也将记入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在第五章中,明确了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行为的严重后果,作为行业协会,也要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商标代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发挥作为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沟通桥梁的积极作用。
接下来,广东商标协会将继续组织全体职工、相关行业协会、机构等,深入学习《规定》,助力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升商标代理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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