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西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根据《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河西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河西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河西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市高企培育库入库

(一)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需培育库系统提交,无需申报纸质材料。申报地址为:https://kjgl.kxjs.tj.gov.cn/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天津市高企培育库系统申报单位用户手册》附件1进行操作申报;

2.新用户注册完成后,需电话联络小组办公室进行注册审批;

3.申报截止日期应为高企培育库系统最终提交日期,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高企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 2020年认定,2023年应重新认定的高企(证书编号以GR2020开头);

2.在河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时间安排

分批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

第一批:7月31日。参加申报重新认定企业在本批次申报,需提交系统并报送“2023年河西区高企认定企业明细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无需提交高企纸质材料;

第二批:8月29日—31日。参加申报新认定企业在本批次申报。

注:参加申报新认定企业和通过重新认定企业需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详见“(三)材料受理—1.申报要求”。

(三)材料受理

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1.申报要求:

系统申报要求: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府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注册,登录高企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务必保证材料完整、准确、清晰。

报送纸件材料要求:参加新认定企业、通过重新认定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为准)将系统中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参考格式见附件3,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河西区),报送1套纸质高企申报材料、2023年河西区高企认定企业明细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至区科技局。

其中通过重新认定企业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以QQ工作群通知为准。

2.企业提前报备

凡2023年参加申报新认定企业需提前通过QQ群进行报备,报备内容为:企业全称、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联系人及方式。报备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3.企业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

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适用证明事项包括“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登录系统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认定后,随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不再提供适用证明事项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要求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三、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一)申报范围

高企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企业,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在区科技局和市认定机构报备,按照《认定办法》规定执行。2023年高企重新认定又涉及更副局长名的,需先完成更名程序。

1. 简单更名

(1)《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信用承诺书》(附件4);

(2)《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4)企业更名前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2. 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

除提供上述简单更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外((2)—(6)),其他同认定提交材料。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 时间安排

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0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需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31日;

第三批:11月30日。

2. 受理要求

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纸质材料、更名推荐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5)、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上报至区科技局。四、高企迁入

(一) 申报范围

证书在有效期内、在外省市已认定的高企整体迁移及部分搬迁至我区的企业。

 (二) 时间安排及要求

外省市已认定的高企整体迁入我区的,采取常态化受理,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企业迁入前、迁入后营业执照;

(3)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及搬迁情况说明);

(4)企业原所在地清税证明;

(5)企业迁入前一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

五、其他要求

1、提交纸质材料前须完成网上系统填报,且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2、所有企业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按规定时间完成企业报备,逾期不报备的不予受理或推荐。区科技局将按照企业报备情况随时走访企业(新认定);

4、按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或推荐(变更、培育库入库、新认定、重新认定);

5、提交纸质材料时需企业负责人、科技服务机构负责人同时到场,否则不予以受理或推荐(新认定、重新认定);

6、参与高企认定企业,应先完成国科小(雏鹰)认定及河西区科技企业评价服务平台评价;

7、2023年河西高企QQ工作群群号413580939(企业、服务机构)

六、相关政策文件信息

市科技局网站:http://kxjs.tj.gov.cn,《工作指引》、《管理办法》等政策及解读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河西区政务网:www.tjhx.gov.cn→通知公告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河西区科技企业评价服务平台https://60.30.155.10:1263/

 七、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河西区绍兴道4号,区政府8楼806室

联系电话:63008277  孙永年

         63008793  高  瑾

培育库入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天津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杨工

联系电话:87456903  87457639

河西区科技企业评价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部分: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任继锋   李鑫

联系电话:63008059 

·  附件: 附件2.2023年河西区高企认定企业明细表(企业版).xlsx

·  附件: 附件5.2023年河西区高企更名推荐表(企业版).xlsx

·  附件: 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信用承诺书.doc

·  附件: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清单.doc

·  附件: 附件1.天津市高企培育库系统申报单位用户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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