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 依据《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依据《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按照自愿原则组织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区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单位运营服务情况进行核实,并择优推荐。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产业主题园区内的申报项目优先考虑。

      三、请各区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编制页码)及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未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可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yxxh.tj.gov.cn)或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tj.cn)下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并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经公示无异议,认定为“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附件: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wps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 陈龙;

联系电话:83602800 1860263638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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