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根据《市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南开区提名工作,现将南开区科技局受理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天津市南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南开区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南开区提名工作,现将南开区科技局受理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预申报

各单位于6月26日前,向区科技局报送《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预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nkqkjj_cyfzk@tj.gov.cn),邮件标题: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单位名称。

(二)提名

区科技局按照市科技局分配的名额情况,对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提名项目,并为提名项目分配系统账号。提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按照市科技局通知要求(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306/t20230613_6275297.html),准备相关材料。

注: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00至9月4日17:00,逾期无法提交。

二、注意事项

(一)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应用)。

(三)202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四)同一项目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该项目暂停一年提名。连续两年提名项目未获奖的提名专家,暂停提名资格一年。

(五)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作出科研贡献,并提供证明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六)提名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项目成果登记—办理成果登记,即可查询办理程序、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南开区大学道与科研西路交口东南角天津科技广场天开综合服务中心1层5号窗口。

咨询电话:022-87028866、022-24436614

(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办事服务—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

南开区办理地点:天开园综合大厅6号窗口

南开区咨询电话:022-87028855。

三、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022-58832903、022-58832962、022-23519070

南开科技局产业发展科

022-27695278

(二)系统技术支持

022-23106167,电子邮箱:program@tj.gov.cn

附件: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预报表

南开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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