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推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拟定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日(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7日)。

(来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推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拟定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日(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处 王老师,0871-64566752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376号

    邮政编码:650228

附件: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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