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二季度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资金拟支持存量项目公示的通知热点资讯

钻瓜导读:为便于社会监督,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接受社会各界对拟支持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对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电邮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提供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3年二季度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资金拟支持存量项目公示的通知

为便于社会监督,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接受社会各界对拟支持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对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电邮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提供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zhengqing@jxj.beijing.gov.cn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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