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上海秋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保函字〔2022〕593号),生产练塘茭白地理标志产品的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我局审核通过,现予核准。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上海秋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2022〕1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保函字〔2022〕593号),生产练塘茭白地理标志产品的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我局审核通过,现予核准。自即日起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练塘茭白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7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8月26日

附件:7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image.png

PDF下载:
公告〔2022〕1号.pdf

相关附件

公告〔2022〕1号.doc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钻瓜专利网的观点和立场。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