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印发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政府政策

钻瓜导读:作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福州市未来十五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部署。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福建福州印发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

作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福州市未来十五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坚持知识产权高效率管理、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服务、开展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培育知识产权高品质人文环境、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明确了19项具体任务措施。将“寿山石雕”“福州脱胎漆器”等优质地理标志、特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依托落地福州高新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和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等。

到2025年,福州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和服务体系全面夯实,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40万件,作品版权登记量达到6万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60亿元。预计到2035年,福州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关键性指标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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